勞動監察受理時間一般要多久
一、勞動監察受理時間一般要多久?
立案期5個工作日,調查期60個工作日,案情複雜的經領導批准可以再延長30個工作日(所以調查期最多是90個工作日),調查結束後15個工作日作出責令改正。用人單位期限內不執行責令改正的下達行政處理決定,還不執行的交法院強制執行,但執行前有6個月的行政訴訟期。工作日不包含法定節假日和週六週末。如果用人單位所以趕上爭議比較大的不如到勞動仲裁去,45天內開庭,開庭後15天內出裁決,15天后不上訴就生效。
二、辭退後沒有補償是申請勞動仲裁還是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可以先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工作人員會安排調解,如果無法調解,只能去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的,勞動者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我申請了勞動仲裁還能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嗎?
勞動監察大隊工作模式是對單位明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進行處罰,適用用舉報。仲裁部門對雙方爭辯進行裁定,適用於投訴。
前者相當於警局,後者相當於法院。如果沒有新材料新證據,拿着法院判決去警局報案可能不會有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四、在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後,多長時間聯繫單位?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複雜的經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實踐中,勞動監察大隊執法不力是全國通病,如果投訴後法定時限沒有答覆的或者不能處理該勞動爭議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規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綜合上面所説的,如果是出現了勞動糾紛的話就必須要及時的向勞動部門申請起訴,因此,勞動監察受理時間一般要多久?一般要在立案的5個工作日這類就會開始展開調查,所以,只要是用人單位犯了法,法律就會給出一個正確的裁決來保護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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