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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勞動合同了要怎麼離職的?

籤勞動合同了要怎麼離職的?

一、籤勞動合同了要怎麼離職的?

按規定,試用期內提前3天,試用期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即可以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及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就可以。

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沒有違法情況存在,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你要承擔。支付相應用人單位損失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不配合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二、其他方面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這個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你是在這個試用的階段跟這個正式的階段來説會是不一樣的做法的。但是,如果你是這個正式的勞動合同的話,你想要離職的話,還是可以向這個勞動單位提出這個辭職的要求的,一般來説的話都是書面通知,提前30日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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