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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3天離職需要離職證明嗎

在我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受到我國的法律保護的,勞動者在進行勞動工作時需要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同。保護自己的勞動權益,我國規定相關的勞動者在簽了勞動合同後,在離職時必須解除勞動關係,才符合我國的相關勞動法律和勞動手續的規定。你需要的不是離職證明,而是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這個用人單位應該為你出具,但是其中離職原因肯定是必須註明的。

簽了勞動合同3天離職需要離職證明嗎

一、離職手續:

1、辭職者一人親自填寫"辭職申請表"一式四份,交於所在單位相關職能部門。

2、單位接到辭職申請後,根據情況進行審核或審批。對於不需經過批准的辭職申請,單位應在"辭職申請表"中的有關欄目內填寫對申有關情況是否屬實的審核意見;對需要經過批准的辭職申請,則填寫是否批准的意見。

單位填寫意見後的"辭職申請表"需報送主管部門一份,報送人才流動機構一份;裝入申請人檔案一份,單位留存一份。

3、對於審核或批准的辭職,單位填寫"辭職人員檔案轉遞通知單"連同辭職者本人的你事檔案和另一份"辭職申請表"一併轉至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4、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接到辭職者所在單位轉來的材料,清點無誤後填寫回執,完成辭職者人事檔案轉遞工作。

5、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與辭職者本人簽定有關檔案管理的協議後,發給辭職者"辭職證明書",並裝入本人檔案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人才流動機構一份,完成辭職手續。

6、辭職申請符合辭職的有關規定,提出申請三個月後單位仍不給辦理辭職手續,辭職申請人可直接到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申請辦理辭職手續。

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接到辭職申請人填寫的"辭職申請表"後,在有關欄目填寫意見並向所在單位調轉人事檔案,辦理辭職手續,發給辭職申請人"辭職證明書"完成辭職手續。

7、因辭職發生爭議,經有關部門仲裁後,辭職申請人憑裁定辭職的仲裁文書到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辦理辭職手續。

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憑"辭職申請表"和裁定辭職的仲裁文書向辭職申請人所在單位調轉人事欄案,辦理有關手續,發給"辭職證明書"完成辭職手續。

一般企業,辭職需提起一個月寫辭職申請,經直屬上司同意後,在離職的前一天或當天,他們會給你一張離職清算表,你需要找行政後勤部簽字。

確認你的辦公用品是否破損遺失,以及是否需要賠償罰款等,然後你需要找財務部主管簽字,確認清算你有無欠公司的款項,然後你的領導也簽上字。

簽完後人事部會計算你的工資,一般離職後的下個月會打到你的卡上,有些也會當天結算。

勞動者在離職時,需要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解除自己的勞動關係,終結這類勞動合同。我國的法律規定這類勞動者在離職時,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辦理這類離職手續的辦理,這樣才能領取到自己的相關的工資,繼續從事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