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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遲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遲遲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合同確定了雙方權利與職責,但是有些用人單位遲遲不與就業者簽訂勞動協議。那麼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本文就將關於不籤勞動合同在法律上的一些規定作如下説明,希望遇到這方面情況的人,能夠用法律為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法律分析:

1、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有什麼壞處?

(1)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的主要證明,若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難以證明勞動關係,沒有保障。

(2)因為沒有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在未超過一年,未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前,單位可以隨時單方終止勞動合同。

(3)沒有勞動合同對崗位、工資、工作時間、待遇等勞動關係的主要權利義務進行約定,雙會很容易就此發生糾紛。

2、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哪些補償

(1)不籤勞動勞動合同的一年內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視為單位之間有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

三、處理方式:

遇到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時該怎麼辦?

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四、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規定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只要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即是勞動關係。 

五、實踐中如何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係:

1、單位出具的證明

如辦信用卡、户口、檔桉等情況下需要單位出具證明而單位又出具了的;

2、工資相關材料

工資條、工資簽收、工資銀行過帳記錄等;

3、工作相關材料

如在單位的一些材料中的簽名、記錄等

4、工作照片

5、其他

如錄音、工友證明、勞動糾紛投訴記錄等

六、如何取得雙倍工資?

單位肯定是不會直接與員工結算雙倍工資的,需如獲得雙倍工資肯定是需提起勞動仲裁的。

法律上規定不籤勞動協議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希望小編整理的本文能夠幫到您,歡迎瀏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