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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勞動合同備案是什麼意思,怎麼做

哈爾濱勞動合同備案是什麼意思?怎麼做?

我們每個人都會有每個人的工作,幾乎每個工作都會簽訂一個合同,叫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我們國家所規定的,就是為了保障我們廣大勞動者的基本利益。那麼我們應該聽説過勞動合同備案,那麼哈爾濱勞動合同備案是什麼意思呢?怎麼做呢?

一、具體解析: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此可知,勞動合同無須勞動局備案蓋章。不過有的地方勞動管理部門要求要進行備案,但是這不影響簽訂勞動合同就生效的後果。

二、法條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辦理勞動合同備案的情況分為除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一)初次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1、應當在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後30日內進行登記備案,其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用工登記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用工登記證》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用工登記專用章”。

簡單的來説,勞動合同備案的大體的意思就是經過有關的部門對勞動合同進行備案和存檔,就是為了防止我們今後如果勞動合同丟棄遺失。我們國家對勞動合同備案有着相關規定,如果勞動合同有變更還要在30天之內進行備案登記,哈爾濱勞動合同備案的大致情況就是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