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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未註銷勞動合同終止嗎?

公司破產未註銷勞動合同終止嗎?

我們在生活中,經常會碰到很多的法律的問題,這些法律的問題的出現是因為會涉及到企業或者個人的實際的利益,便於我們處理生活中的一些事情。公司破產未註銷勞動合同終止嗎?這個不能算終止,應該從工商局撤銷開始計算,在清算的期間也是屬於勞動合同內。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公司破產未註銷勞動合同終止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當企業破產時,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終止時點是法院作出裁定宣告破產之日還是企業註銷之日?依照法律相關規定,法人的民事主體資格終止應以該法人到工商局辦理完註銷登記手續之次日為其終止日期。公司正處於破產清算階段,未辦理註銷工商登記手續,勞動合同不能終止。

二,勞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們在實際的生活的過程中經常會碰到類似的案件,一些公司因為經營不善等問題,造成了財產的清查等,即將需要宣告破產,需要對現有的人員進行勞動關係的解除。公司破產未註銷勞動合同終止嗎?這個是不可以的,這個的結算的時間影響到員工的合法權益,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