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什麼意思?
勞務派遣屬於勞動關係當中一種比較特殊的用工方式,主要是因為實際的用人單位其實並不是用工單位。大家知道勞務派遣是什麼意思嗎?單位在勞務派遣中有何責任?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勞務派遣是什麼意思
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僱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業務是近年我國人才市場運用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二、單位在勞務派遣中有何責任
1、用人單位在“正向勞務派遣”中的法律地位及責任
“正向勞務派遣”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明確需要接受勞務派遣崗位的任職資格要求、待遇標準等,再由派遣機構按照用人單位要求甄選合適人選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將勞動者以派遣機構員工的名義派遣到用人單位提供勞務。
“正向勞務派遣”中,用人單位和派遣機構之間形成勞務合同關係,勞動者和派遣機構之間形成勞動合同關係。因此,一般情況下均由派遣機構承擔勞動法所規定的用工主體的法定義務。
2、用人單位在“逆向勞務派遣”中的法律地位及責任
目前,“逆向勞務派遣”在企業(特別是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大量存在,也是引發勞動糾紛的集中地。“逆向勞務派遣”又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是用人單位在尚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情形下,又讓勞動者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後派遣回原用人單位繼續勞動。此種情形下的勞務派遣實際上是一種借用勞務派遣名義、逃避法律責任的“逆向派遣”,或叫“反向勞務派遣”,其實質是借用勞務派遣的形式,來掩蓋和規避真實存在的勞動關係的假派遣。此種情形的逆向勞務派遣,由於勞動關係的唯一性,且用人單位“逆向派遣”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在勞動者尚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情形下,應該認定勞動者與派遣機構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用人單位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法中用工主體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二種類型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後,讓勞動者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並派遣回原用人單位繼續勞動。此種情形下,因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已經解除或終止,雙方基於勞動關係所產生的權利義務已經依法終結,勞動者與派遣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合同,應由派遣機構承擔勞動法所規定用工主體應承擔的法律義務,同時享有勞動法所規定用工主體的法定權利。應當注意的是,在此情形下用人單位無需對逆向勞務派遣後的用工行為承擔勞動法所規定法定義務的關鍵前提是:解除或終止此前的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閲讀完上文的內容,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勞務派遣具體是什麼意思了吧。現實中,由於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是不一樣的,因此各自會根據自己的地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詳細內容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更多勞務派遣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具體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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