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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税人是什麼意思

一般納税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税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曆年度內的全部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税人的特點是增值税進項税額可以抵扣銷項税額。
認定標準1.增值税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2.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小規模納税人資格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條:納税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税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税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帳號向税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税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税控裝置的。 
納税人不辦理税務登記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税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税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税務登記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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