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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債權人是什麼意思

一般債權人是什麼意思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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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是什麼意思

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將錢借給他人的人,稱為債權人;相對而言從別人手中借錢,欠別人錢的人稱為債務人。代位權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備以下五個法律要件: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要有合法的債權債務存在;2、債務人要享有對第三人的到期的債權,且必須是非專屬於債務人本身的權利;3、債務人怠於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債務人到期能夠並且應當行使自己的權利而不行使;4、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的行為使其債權人到期的債權有不能實現的危險;5、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範圍不能超過其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代位權的行使主體是債權人。債務人的各個債權人在符合法定的條件下都有權行使代位權,但是如果其中一個債權人已經就某項債權行使了代位權,並且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已被行使完畢,則其他債權人就不能就該項權利再對債務人的債務人行使代位權。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