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税人輔導期是什麼意思?
一般納税人輔導期是什麼意思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税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第三條規定:“ 輔導期的一般納税人管理:一般納税人納税輔導期一般應不少於6小月。在輔導期內主管税務機關應積極做好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徵管制度的宣傳輔導工作,同時按以下辦法對其進行增值税徵收管理:
(一)對小型商貿企業,主管税務機關應根據約談和實地核查的情況對其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其增值税防偽税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不得超過一萬元。專用發票的領購實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務機關可根據企業的實際年銷售額和經營情況確定每次的專用發票供應數量,但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二)對商貿零售企業和大中型商貿企業,主管税務機關也應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對其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其增值税防偽税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由相關税務機關按照現行規定審批。專用發票的領購也實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務機關可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確定每次的供應數量,但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三)企業按次領購數量不能滿足當月經營需要的,可以再次領購,但每次增購前必須依據上一次已領購併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向主管税務機關預繳增值税,未預繳增值税税款的企業,主管税務機關不得向其增售專用發票。
(四)對每月第一次領購的專用發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務機關在次月發售專用發票時,應當按照上月未使用專用發票份數相應核減其次月專用發票供應數量。
(五)對每月最後一次領購的專用發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務機關在次月首次發售專用發票時,應當按照每次核定的數量與上月未使用專用發票份數相減後發售差額部分。
(六)在輔導期內,商貿企業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和廢舊物資普通發票以及貨物運輸發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後,方可予以抵扣。
(七)企業在次月進行納税申報時,按照一般納税人計算應納税額方法計算申報增值税。如預繳增值税税額超過應納税額的,經主管税務機關評估核實無誤,多繳税款可在下期應納税額中抵減。”
詳細講述了一般納税人輔導期的管理辦法。從上文可以看出,根據國家税務局的規定,輔導期的一般納税人主要負責每月的核查發票、報税,以及對增值税進行徵收等一系列事務,並且對增值税方面制定了七條徵收方案。如果您對一般納税人輔導期還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撥打本站熱線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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