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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一般納税人和小規模納税人

一般納税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税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曆年度內的全部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一般納税人的特點是增值税進項税額可以抵扣銷項税額。小規模納税人以銷售額作為判定標準,具體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税務資料的增值税納税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税的銷項税額、進項税額和應納税額。

什麼是一般納税人和小規模納税人

法律依據: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税税率計算應納税額,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一)一般納税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的;(二)除本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外,納税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税人標準,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