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納税人名稱是什麼意思
納税是企業和個人都會涉及到的,無論是什麼類型的納税人,依法納税是關鍵,確保按照標準納税。但是有的時候,實際情況的需要,需要變更納税人,但是有的人可能變更納税人名稱是什麼並不是很瞭解,不知該如何進行納税人名稱的變更,不過沒關係,小編這就是告訴大家這個問題的答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變更納税人名稱是什麼意思
變更税務登記是指納税人辦理設立税務登記後,因税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向税務機關申請將税務登記內容重新調整為與實際情況一致的一種税務登記管理制度,分工商變更登記變更和非工商登記變更兩個內容。
二、一般納税人法人變更如何辦理税務登記變更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税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納税人税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原税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登記。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税務登記機關如實提供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税務登記:
(一)工商登記變更表及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
(二)納税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三)税務機關發放的原税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三、納税人應在什麼期限內辦理變更税務登記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2002〕362號)第十四條規定:“納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税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佈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到原税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税務登記。”
2、根據《税務登記管理辦法 》(國家税務總局令第7號)第十八條規定:“納税人税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原税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税務登記。”
第十九條規定:“納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税務登記機關如實提供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税務登記:
(1)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
(2)納税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3)税務機關發放的原税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4)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條規定:“納税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税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佈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到原税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税務登記:
(1)納税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2)税務機關發放的原税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税務登記表等);
(3)其他有關資料。
大家應該都已經瞭解,就是涉及到了納税人變更名稱的基本概念的問題。納税人名稱就是納税人是誰,但是有的時候發生變更也是很正常的,需要進行變更,變更為新的納税人,確保有人繼續承擔納税的責任和義務,確保税務正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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