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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係後五年才起訴法院會受理嗎?

一、解除勞動關係後五年才起訴法院會受理嗎?

解除勞動關係後五年才起訴法院會受理嗎?

解除勞動關係後五年才起訴法院一般不會受理。解除勞動關係一般不可以直接起訴。當事人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當事人期滿不起訴的,仲裁裁決就對當事人產生法律效力。五年才起訴已經遠遠超過了規定時效法院一般不會進行受理了。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包括哪些?

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雙方應當就解除合同中涉及到的糾紛進行充分的協商和友好的解決,確實無法解決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局申請仲裁,並提交收集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