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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同居關係嗎

同居1.6W

一、能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同居關係嗎

能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同居關係嗎

同居關係不僅包括未婚同居關係,而且也包括一方已婚的同居關係。根據《婚姻法》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法院不予受理。

若涉及財產、子女糾紛的,可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有在符合《婚姻法》第3條、第32條、第46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情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二、如何解除同居關係

一直以來,國人在講到同居關係的時候都喜歡加上“非法”兩個字,實際上這麼形容是不正確的。同居只是一種事實狀態,並沒有違法(已婚者除外),充其量是一種違反道德的行為。當同居關係雙方感情破裂時,該如何解除同居關係呢?根據不同的情況,我們做以下分析:

(一)無配偶者之間同居後要求關係的,自行解除即可,無須經任何部門辦理手續;

(二)有配偶者之間或者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形成同居關係並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三)同居者在同居期間形成了共同財產,因分割共同財產發生糾紛並訴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關係析產糾紛做出處理;

(四)同居者在同居期間生育子女,因問題發生糾紛並訴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做出處理;

(五)無配偶者之間同居並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雙方當事人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即可,無須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因同居關係所產生的財產糾紛和子女撫養等問題,不能達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

(七)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係,雙方以借款等形式確定賠償金,一方起訴主張另一方支付該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能不能去法院起訴解除同居關係,這是當事人的權利。但享有起訴的權利,並不代表法院就一定要受理當事人的起訴。只能説當事人有權提起這樣的訴訟,但實際因為不符合規定,那麼法院在接到這樣的起訴之後,也會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但如果是男女雙方因為財產、子女問題產生糾紛,不能協商達成一致的話,這樣的情況下可以去起訴,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也會受理。

標籤:起訴 法院 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