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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辭退休返聘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企業辭退休返聘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企業辭退休返聘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1、不用支付。但在返聘人員與聘用單位間存在的勞務關係則不存在經濟補償的規定。基於此,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間解除勞務關係時,不應當再享有經濟補償。

2、休返聘人員終止聘用合同,企業是否需支付補償金按合同約定執行。已經能夠退休的人員,不具備法定勞動者資格,返聘的,不是勞動關係,不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規。

3、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第七條規定,退休人員返聘的,是勞務關係,訂立的合同為聘用合同,解聘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按聘用合同的約定辦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第七條

4、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5、《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覆函》中明確規定,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的規定,即不發給經濟補償金。所以用人單位聘用已超過勞動年齡及已退休的人員在解除聘用關係時,不支付勞動法所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勞務關係解除時經濟補償問題勞動關係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時,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

6、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範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7、退休被返聘的人員不再是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的範圍,所以,不適用勞動法的規定;

8、退休被返聘的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是一種勞務僱傭關係,不是勞動關係。所以,解聘該員工是否給予補償、補償標準等問題是根據返聘協議來確定的。如果返聘協議沒有約定,那麼單位就沒有義務支付。

9、如果聘用單位與被聘用退休人員雙方簽訂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約定了解除時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單位符合該支付情形,應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予以支付

綜上所述,退休被返聘的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一種勞務僱傭關係,不是勞動關係。如果返聘協議沒有約定,那麼單位就沒有義務支付,聘用合同約定了解除時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聘用已超過勞動年齡及已退休的人員在解除聘用關係時,不支付勞動法所規定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