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開除員工
單位若想開除員工的話,其實也就是與員工之間解除勞動關係,但出於對員工利益的保護,避免單位隨意開除員工,我國相關法律中也是對單位開除做出了情形規定的,只有在符合規定情形下單位才能開除。那具體而言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開除員工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開除員工
單位以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等理由解除勞動合同,要達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或者是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或者是單位規章制度明確規定的。
開除是解除被處分人與行政機關人事關係的紀律制裁方式,也是最為嚴厲的制裁方式。被開除後,被處分人不再具有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身份。
二、開除員工爭議怎麼處理
受到開除處分的職工對處分不服,與企業發生爭議,就稱為開除爭議。在判斷現實生活中的勞動爭議是否屬於開除爭議時,應主要看企業最終處理結果,而不是看其處理的原因。用人單位開除職工的原因、依據多種多樣,有的因職工違反紀律,有的是因職工破壞了企業規章(包括分房規定、計劃生育規定等),有的是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的是依據《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也有的是依據企業規章。
無論用人單位以何種理由、何種依據,也無論理由、依據正確與否,只要是對職工實施了開除處分,就涉及職工最大的勞動權利,職工對開除處分不服而發生爭議,就屬於開除爭議。按照《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只要爭議當事人提出申訴,勞動爭議處理機構就應當受理,而不應以開除的原因、依據不當或受理後很難處理作為不予受理的理由。
開除爭議的主要處理依據
目前,處理開除爭議主要適用的法律規範性文件有《企業職工獎懲暫行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關於〈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若干問題的解答意見》等等。此外,企業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也可作處理依據。
雖然單位可以開除員工,但此時也是受到情形限制的,而不是隨意任由用人單位開除員工。若沒有進行限制,那就有可能對員工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當然,要是單位有違法開除員工的情形,此時員工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衞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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