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沒有籤合同現在不想做了,能找老闆要工資嗎?
未成年人一直是社會關注的重點,未成年的人成長健康教育都關係着我國的未來,我國明確規定禁用童工,那麼對於一些16至18週歲的未成年人有一些家庭條件困難的要提前走向社會工作的,國家又有哪些規定呢?未成年工沒有籤合同現在不想做了,能找老闆要工資嗎?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下未成年人的勞動問題。
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主要內容
(一)、最低就業年齡《勞動法》第15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也就是説,我國規定的最低就業年齡為16歲。未成年工是指16週歲至l8週歲的勞動者。
(二)、未成年工的工作時間為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發育和身體健康,一般情況下,對未成年工實行縮短工作時間,並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夜班工作及加班加點工作。
對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將專門制定相關規定。
(三)、禁止未成年工從事的勞動未成年人從事的勞動範圍受到嚴格的限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具體規定是,《勞動法》第64條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娛樂場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船員條例》規定:申請船員註冊,應當年滿18週歲。
(四)、未成年工的身體檢查制度為了保護未成年工的身體健康,按法定年齡招收未成年工時,應當進行全面的健康檢查,取得身體合格證明以後,才能夠正式被錄用。未成年工被錄用後,要依據《勞動法》第65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人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違反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了其合法權益的,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責任有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兩種。法律責任的基本內容有兩類。
《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1)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2)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未成年工沒有籤合同現在不想做了,能找老闆要工資嗎?
只要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就可以拿回工資所得(不管是不是未成年人)。
1、勞動法第15條規定不得使用未成年人(未滿16週歲)。
2、當事人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勞動局等)申請勞動仲裁。
3、勞動仲裁無法達成一致協議或者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可以看出我們國家對於16-18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的勞動活動和勞動時間和環境都是有要求的,不能夠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對未成年人健康有危害的工種,同時也不得安排夜班或者加班加點,可以看出我國對於未成年人從事勞動是有特殊保護的,那麼未成年工沒有籤合同現在不想做了,能找老闆要工資嗎?答案是肯定可以的,只要保留勞動關係證明去相關的單位進行勞動仲裁就可以了。
-
公司破產裁員還能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律師解析:公司破產裁員還能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首先,可以裁減人員的情形: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可以裁減人員。其次,裁減人員的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減人員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
童工被發現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的勞動者。《勞動法》第94條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一條中規定,單位擅自使用童工屬於違法行為,需要承擔如下法律責任:(一)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有勞動保障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等。(二)用人單位使用...
-
工傷單位能無原因解僱嗎
律師解析:工傷單位一般不能無原因解僱。根據法律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工傷認定後,被鑑定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解僱勞動者屬於違法解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
-
被用人單位辭退的賠償標準
律師解析:直接與用人單位協商具體的賠償金額、賠償方式。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屬於違法辭退,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屬於過失性辭退,則不需要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