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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可以得到什麼補償

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可以得到什麼補償

一、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可以得到什麼補償

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責任。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二、公司沒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風險

1)會承擔員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且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者賠償責任的風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或者賠償責任。

2)會承擔商業祕密得不到保護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的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範圍和法律責任,用人單位就很難證明哪些屬於商業祕密。若員工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到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無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對企業的發展十分不利。

3)會承擔成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也就是説《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要知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處在許多風險的,不僅僅在工作上得不到保障,在利益上面也會存在損失。因此,在於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時候,簽訂勞動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在遇到事件糾紛的時候,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