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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訂勞動合同應得到什麼補償

沒簽訂勞動合同應得到什麼補償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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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訂勞動合同應得到什麼補償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自離,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無過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籤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