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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保補繳半年怎麼補具體流程是

南京市社保補繳半年怎麼補具體流程是

現在越來愈多的人加入到交社保的大軍中來了,但是在生活中我們有時候會遇到這種狀況那就是會忘記交社保。那麼問題來了社保可以補繳嗎,具體的操作流程是怎麼樣的呢?下面就我們就以南京市社保補繳半年怎麼補繳為例,進行了解一起來看看吧。

可以補交,區別如下:

1、有單位:單位、個人按比例繳納社保

2、無單位:屬於失業的,領取失業金期間可暫緩繳納,屬於其他情況的,可以參加城鎮人員社保,自己繳納社保(公積金除外)。 你現在如果由單位,只要將中斷這段時間的社保補上即可(公積金可以讓現在所在單位代為補繳);如現在無單位,辦個失業證,直接到所屬區行政服務大廳 社保窗口辦理補繳即可,個人部分需自己承擔。具體材料看社保機構的規定。

一、你個人無法補繳社保,只能由單位辦理補繳手續;

二、如果不是買房,中間斷了一個月也不影響什麼;

三、補繳最好的方法就是,由你出錢請現在的公司在補繳4、5、6時,為你多補繳一個月;

四、否則一旦現在的單位為你參保了,並且不願意為你補繳3月的社保,那樣3月就成了無法補繳的空檔期。

辦理條件

1、職工應參加而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應按參加險種補繳社會保險費;

2、因少報、瞞報繳費基數而少繳各險種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應按規定予以補足(涉及1996年12月底前的繳費基數除外);

3、參加南京市社會保險後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補繳中斷期間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需先行補繳同期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4、參加南京市社會保險後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女性48週歲以上、55週歲以下;男性58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在南京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15年的,可申請補繳至15年。

辦理材料

補繳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社會保險費的,需提供:

能證明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有效原始材料

1、經原勞動、人事部門批准招工錄用、調動材料;

2、補繳期間工資晉級表等。

補繳1995年1月以後社會保險費的,需提供:

能證明參保個人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原始材料

1、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2003年11月底前的須經勞動保障部門鑑證);

2、補繳期間歷年財務工資發放記賬憑證等。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遞交材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錄入信息系統——蓋章,返回結果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工作日即時辦理(每月最後一天半的關門結算期不在受理時間內)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用人單位參保登記所在市或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地址:南京江東中路265號新城大廈二期16樓

服務熱線:12333

辦公電話:68788038、68788033

傳真號碼:025-68788012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以上就是對南京市社保補繳半年進行的解釋,從上內容中我們應該已經瞭解了相關的補繳程序以及相關所需要的材料。其實呢補繳社保是是有一定的年限要求的。如果超過這個年限是不允許再補繳社保,也就是説你得重新開始計算。這還是要引起我們足夠重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