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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在孕期不能從事什麼勞動?

孕婦在孕期不能從事什麼勞動?

人們都説懷孕是一個女人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之一,親自孕育新生命確實是值得喜悦的,但是不得不説,懷孕對於婦女來説確實也不容易。在懷孕期間,由於新生命在不斷地成長,所以媽媽的體型也在不停地發生着變化,這些變化會帶來諸多行動上的不便。本站就將在本文中為大家介紹一下婦女在懷孕期間有哪些工作是不可以做的,媽媽們可要仔細注意哦。

孕婦懷孕期間不得從事一下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1)繁重的體力勞動。

繁重的體力勞動消耗熱量很多,增加心臟的血液輸出量,加重上班族孕婦的負擔,會影響胎兒的生長髮育,甚至造成流產、早產。

(2)頻繁彎腰、下蹲或攀高的工作。

長時間蹲位或彎腰會壓迫腹部,影響胎兒發育,引起流產、早產。孕晚期,行動不便,且常伴有下肢浮腫,更不適宜參加這類工作。

(3)高空或危險作業。

有跌落危險的作業,距地面2米以上高度的作業以及其他有發生意外事故危險的作業不宜參加。

(4)接觸化學有毒物質或放射性物質等的作業。

化學有毒物質及放射性物質等有致畸、致癌作用,嚴重危害母子健康。化學物質中的鉛、汞、砷、氮化物、一氧化碳、氮氣、苯、甲苯、二甲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在空氣中的濃度如超過衞生標準時,上班族孕婦不宜在此環境下工作。

(5)高温作業、振動作業和噪聲過大的工種。

研究表明,工作環境温度過高,或振動甚劇,或噪聲過大,均可對胎兒的生長髮育造成不良影響。

(6)接觸電磁輻射的工種。

研究結果表明,電磁輻射對胎兒來説是看不見的兇手,可嚴重損害胎兒,甚至會造成畸胎、先天愚型和死胎。所以,接觸工業生產放射性物質,從事電磁輻射研究、電視機生產以及醫療部門的放射線工作的人員要加強防護。

(7)醫務工作者。

這類人員在傳染病流行期間,經常與患各種病毒感染的病人密切接觸,而這些病毒(主要是風疹病毒、流感病毒、鉅細胞病毒等)會對胎兒造成嚴重危害。因此,臨牀醫務人員在計劃受孕或早孕階段若正值病毒性傳染病流行期間,最好加強自我保健,嚴防病毒危害。

以上的介紹就是關於婦女在懷孕期間不得從事的工作,相信大家通過介紹也都有所瞭解了,也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為大家帶來幫助。當孕婦在懷孕期間,若是用人單位要求孕婦做以上的工作,孕婦有權拒絕,對於強行要求的用人單位,孕婦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大家還有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也歡迎大家隨時向本站網站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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