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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如何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如何繳納工傷保險費

單位應如何繳納工傷保險?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具體費用方面進行作答。大家都知道,工傷保險的費用是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的,但這畢竟是關係到職工個人利益的事情,當然應該瞭解單位給自己交納的費用是多少。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告訴你答案。

根據國家規定,工傷保險費率是參保單位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比率。工傷保險的費率與其他險種的費率存在一些不同的特點:

一是保險費全部由單位負擔,職工個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二是保險費率是根據不同行業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發生頻率分別確定和調整;三是工傷事故具有“突發性”而難以預測,因此,提取的基金留有必要的儲備。因此,工傷保險是根據參保單位生產作業的危險程度和工傷風險頻率,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繳費

所謂差別費率,就是社會保險部門和財政部門根據不同行業或單位所面臨的工作環境而可能發生事故和職業病的危險程度,測定具體的繳費比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單位按所屬全部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0.5%-1.5%逐月繳交。

而浮動費率,則是在差別費率的基礎上,社會保險部門可根據單位一定時期內的工傷事故率、收支率(即實際發生工傷保險費用佔所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比例)以及其他評估標準,適度調整其費率,從而促進單位注重安全生產,減少工傷和職業病的發生。

《工傷保險條例》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第51條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本條例規定的各項待遇全部由單位負責支付。”根據這些規定,若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建立工傷保險關係,沒有為職工繳付工傷保險費。違反了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因而,必須全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為職工建立工傷保險關係,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這樣,既較好地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有效地分擔了企業風險。

可以這樣説一句,不同單位需要交納的工傷保險費用是不同的。這與各個單位的行業風險有關,同時也與單位職工的總工資有關。如果你需要詳細計算你所在的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情況,不妨來電具體諮詢一下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