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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假規定有多少天

保胎假規定有多少天

一、保胎假規定有多少天

保胎假,是我們大家通俗的叫法。但是,對於現在提出的“保胎假”這一新概念,我國目前的法律上並無相關規定。保胎假大概可分為這麼3種情況:

第一是產前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二種情況是女職工懷孕後確因身體原因需要保胎。

它的請假前提是,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對於這種保胎假,單位必須批准,保胎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病假情況進行操作。

第三種情況是,女職工關心胎兒發育情況,懷孕後要求在家休息保胎的。

對於這種保胎假,單位擁有自主權,可批可不批。

孕婦休保胎假,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法》、《民法典》、《婦女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按照醫院出具的病假條給孕婦准許“保胎假”。

二、女職工的產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3、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4、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5、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衞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衞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法律方面並沒有保胎假這個説法,這僅僅是人們在生活中的一種習慣用語,不過實踐中,我們可以將產前假當做是保胎假,女職工要是向單位請保胎假的,單位要批准,同時還要保障女職工的這段期間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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