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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五險一金是什麼?

教師的五險一金是什麼?

教師五險一金的內容

1、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無論是公職單位用工,還是私營企業用工,必須給工人繳納足額的“五險一金”。教師享有的五險一金,其中“五險”指的是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2、“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3、“一金”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在5%—12%之間,單位和個人公積金繳納比例保持一致的。

4、從內容上説,社會保險是指通過國家立法的形式,以勞動者為保障對象,以勞動者的年老、疾病、傷殘、失業、死亡等特殊事件為保障內容、以強制實施為特點的一種保障制度。

5、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逐月繳存的支持職工解決自住住房問題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強制性的長期住房儲金。根據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在職職工和所在單位繳存,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進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户,並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通過閲讀以上內容,我們發現在我國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以及普通職工都是享有社會保險的。但就公積金而言,部分企業並不參加購買公積金。因此,教師作為事業單位的勞動者,其是依法享有五險一金的,具體的比例和基數您可以參考當地社保局公佈的標準。

標籤:教師 五險 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