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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礦工不發工資違法嗎?

一、童工礦工不發工資違法嗎?

童工礦工不發工資違法嗎?

童工礦工不發工資是違法的行為。僱傭童工不給工資,勞動者可採取以下手段解決:收集相關證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可以通過媒體予以曝光,引入執法機構的監督與檢查。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那麼該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補償。

二、對強迫勞動僱主如何處罰?

強迫勞動是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的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三、哪些情況不屬於童工的範圍?

除國家規定的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允許招用的未滿16週歲的少年、兒童外,下列未滿16週歲的少年、兒童也不屬於童工範疇:

(1)參加家庭勞動、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的;

(2)利用寒暑假從事無損於身心健康的輔助性勞動的;

(3)尚不具備實施初級中等義務教育條件的農村未考入初中的滿13週歲的少年,從事日勞動時間不超過6小時、無損於身心健康的輔助性勞動。

公司應該建立、記錄、維持針對兒童及符合當地義務教育法規年齡規定或正在就學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所採取的政策和措施還應包括一些具體的方法來確保在上課時間杜絕使用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