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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離職但是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一、已經離職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已經離職但是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 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拖欠工資投訴、拖欠工資找勞動局 或者勞動仲裁委。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如果是無故超過雙方約定或單方決定的日期支付工資的,或者沒有超過規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額支付工資的,都屬於拖欠工資,違反了上述勞動法規的規定。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第四條規定:《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十條所稱“無故拖欠”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

《刑法修正案八》在侵犯財產類犯罪中增加了一個新罪名——惡意欠薪罪。

《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一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已經離職公司拖欠工資的這種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在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先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我們就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拖欠工資的行為在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見的,因為單位在這段關係中屬於強勢地位,員工處於劣勢的地位,如果員工沒有及時討要或者是用法律的強制手段,很可能就會權益受損。

標籤:離職 拖欠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