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哺乳期一直休病假會被開除嗎

一、哺乳期一直休病假會被開除嗎

哺乳期一直休病假會被開除嗎

一般來説,我國的勞動法律法規已經規定,哺乳期媽媽是三期員工,若非是觸碰了所在企業的勞動紀律底線,還有觸碰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可以解除的情況以外,其他情形是一概不可以辭退的。

然而,批不批假就是用人企業的用工主動權的範圍了,若非哺乳期媽媽的確是在客觀條件下,真的不足以提供勞動服務的前提(比如生病了,受傷了等),否則,用人企業也是能不給你批假的。

如果哺乳期媽媽生病了,並且是直接請的病假,那麼用人單位是不可以隨便開除員工的,這麼做是違法辭退的行為,企業應當支付給哺乳期媽媽經濟賠償金的。假若你們雙方協商不成,還能去找勞動部門出面,申請勞動仲裁

不過有一種情況,就是哺乳期媽媽所享受的醫療期已經結束了,但還是無法正常工作,那麼用人單位所提出的解除和你的勞動關係就是合情合法的了,但即便這樣,還是得向你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另一塊就是醫療補助金。

二、女職工權益受損如何維護?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仲裁。勞動仲裁時效為1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當然,具體情況和最終處理方式,還需要根據案件詳情和證據情況等來確定。

綜上所述,女職工剛生育子女,應該有一個哺乳期,在這段期間內,單位不得辭退職工,即使是合同到期,也應該順延到職工哺乳期結束。如果單位擅自解除勞動關係,女職工可以提出賠償,要求支付病假工資、經濟賠償金等,手段主要有仲裁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