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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應該如何追討加班費

勞動者應該如何追討加班費

要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話,則需要按照國家的規定,再結合實際情況支付一定數額的加班費。而要是遇到單位不支付加班費的情況,此時勞動者應該如何追討加班費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勞動者應該如何追討加班費

員工追討加班費,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提起訴訟。具體步驟如下:

1、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2、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目前這方面的申請人數較少。

3、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4、提請勞動仲裁到法院訴訟,這是主要途徑,成功率較高。

二、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審理追討加班工資案件的做法?

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在審理勞動者加班工資案件中,一般採取嚴格審理態度,也就是對於勞動者的舉證責任要求比較高,按照我們代理案件所總結的經驗來看,主要有下列三點:

1、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這個一般需要考勤表,考勤紀錄單等,單位能認可的一些事實證據。

2、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是由單位所安排或者同意的.比如加班審批表,加班通知單,加班確認書等。

3、勞動者需要證明加班計算的方法。

三、勞動者可以要求什麼加班補償?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四、加班族追討加班費應該保存哪些證據?

在一些不正規的企業裏,加班均採用口頭的通知,發生爭議後,單位則矢口否認,導致勞動者舉證困難,好多勞動者在仲裁中提到一些證人或者錄音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以被仲裁委或者法院採信,則是一個問題,在審判實踐中,如果只有證人證言,錄音等,在對方否認的前提下,一般很難被採信.所以在類似案件中,如何取證和質證則是至關重要的。

主張加班工資的,應就本人或單位存在加班的事實舉證,證據主要是考勤數據或其他安排加班的書面通知。工資數額情況,如個人工資由銀行代發,應當提供銀行存摺或者經銀行蓋章確認的工資發放清單或者歷史交易查詢清單。

關於勞動者如何追討加班費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各位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來追討加班費。必要時,也是可以通過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區經驗豐富的律師來提供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