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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基本工資標準怎麼規定的

重慶基本工資標準怎麼規定的

一、重慶基本工資標準怎麼規定的

(一)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等23個區及北部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5元/小時。

(二)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5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二、適用範圍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重慶市轄區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基金會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三、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的項目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所應該取得的勞動報酬的最低限額,不包括下列各項:

(一)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

(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四)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四、最低工資是指實發還是應發?

最低工資是指是應發工資。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是兩個概念,應發工資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發工資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後,實際上發到勞動者手裏的工資。如,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事病假工資扣除等,做了這些合理的扣除後所實發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這不是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總結的有關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重慶基本工資標準怎麼規定的,我國的《勞動法》會規定各個城市的最低工資,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勞動者,為勞動者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那麼如果出現有企業不按照規定支付工資,我們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手段進行維權。

標籤:基本工資 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