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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一、重慶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重慶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重慶市結合本市經濟發展狀況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調整後,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實行兩檔制,兩檔分別為1800元/月和1700元/月。

(一)、重慶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開州區、梁平區、武隆區等26個區及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

(二)、重慶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2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保障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的重要手段,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提高低收入羣體的收入水平,進一步縮小收入差距,減少收入分配矛盾,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二、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規定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

1、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

2、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並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後,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準。

3、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係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4、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5、國家、省對相關勞動定額標準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勞動定額標準計算勞動者工資。暫時沒有相關勞動定額標準的,用人單位必須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並據此確定基本計件單價和超額計件單價。基本計件單價應根據法定工作時間內絕大多數勞動者能夠完成的正常勞動量確定。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按基本計件單價計算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6、下列各項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1)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衞生費、喪葬撫卹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温費等。

7、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

綜合上面所説的,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是結合着整個城市的生活條件和生活水平來計算得出的,就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勞動者的生活條件,用人單位在給工資的時候一般是不能低於這個水平的,而且不同的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數額就會不差別。


標籤:重慶 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