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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放假加班費怎麼算?

五一放假加班費怎麼算?

五一勞動節即將到來,以法定節假日相關的法律法規是與絕大多是不如職場的朋友們息息相關的。那麼在新的一年裏,關與法定節假日又有哪些相關規定呢?下面小編我將會針對五一放假加班費怎麼算這一問題整理一些的相關法律信息。

一.勞動節有加班費

2020年五一勞動節放假安排時間:5月1日、5月2日、5月3日、5月4日、5月5日,放假調休,共5天。按照《勞動法》規定,5月1日當天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5月2日、5月3日、5月4日、5月5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在這三天上班的勞動者視為加班,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

1)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2)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4)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

二.什麼是加班?

所謂加班,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有關規定,是指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對於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來説,凡是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都應當算為加班。

三.加班有時間限制嗎?

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並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例舉了幾種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的情形:

1)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作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作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五.加班和值班的區別是什麼?

值班是指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臨時安排或根據制度安排與勞動者本職無關聯的工作,或者雖與勞動者本職工作有關聯,但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為非生產的責任,如看門,接聽電話等。而加班則是指勞動者在平時正常工作時間外,繼續從事自己的本質工作。認定加班還是值班,主要以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體的生產或經營任務、用人單位是否提供休息場所、勞動者是否有睡眠時間等綜合判斷。如果認定為值班,則不支持加班費計算,但勞動者可以根據規章制度、勞動合同、集體合同以及慣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值班待遇如值班津貼等。

與往年一樣,在法定節假日期間仍需加班的朋友們是可以合理要求獲得三倍工資的,望以上信息能夠幫助到各位法定休假日裏仍需加班工作的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