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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辭職工資怎麼處理?

一、月初辭職工資怎麼處理?

月初辭職工資怎麼處理?

月初辭職的員工,公司還是要按時發放勞動者的工資,不能拖欠。

(一)勞動者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

(二)勞動者依法提起申請的離職,用人單位應在離職日開具離職證明,辦理離職相關手續,並結清工資;

(三)勞動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了,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資違法;

(四)發生爭議了,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舉證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充足理由證明勞動者交接工作沒做好,勞動者可以主張限期支付剋扣工資。

二、辭職流程有哪些?

(一)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二)勞動者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在月頭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離職簽字同意。

(三)勞動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辦理離職手續,可能要按離職單,找各部門經理簽字同意。

(四)工作交接後,公司人事部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勞動者社保手冊、員工檔案,結清剩下的工資。

三、辭職之後工資可以要求立即結算嗎?

可以的,離職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一)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如果與公司簽訂有勞動合同,所説的佣金應為工資,按相關法律規定,工資必須按月發放,不允許拖欠。可與公司協商解決,也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工資拖欠情況,他們會幫助要回工資,不能解決,可申請仲裁。

(三)按勞動法規定,離職時公司應當與員工結清工資。

(四)一般勞動者在離職的時候,單位應該在15日內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轉移保險關係,同時結清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辭職了之後,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結算上個月和本個月的工資。一般來説,勞動者要辭職的話,要提前三十天提出離職申請,並遞交《離職申請書》。同時還要辦理人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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