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不滿一個月就辭職工資怎麼算?
在勞動市場,職員求職、離職的現象是十分常見的,對於那些在離職前,按照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的,是可以領到工資的。有些職員還處於使用期,入職不滿一個月就辭職工資怎麼算?在離職後,有些單位會拒不發放工資,此時,勞動者該如何維權?
一、入職不滿一個月就辭職工資怎麼算?
算工資的時候一定要知道日工資計算公式: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所以,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工資就是日工資×出勤天數。
二、辭職了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1、協商解決。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首先,你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 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五,單位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建議及時蒐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三、公司不發工資去哪裏投訴?
1、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投訴。
四、勞動者在拖欠工資的維權中需注意: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按照自己的出勤天數,以及月工資進行計算,若處於試用期的,按照約定的工資進行計算。對於職員與用人單位簽署了勞動合同的情形,需要按照合同的規定支付薪資。由於經濟補償金是按照職員的工齡進行計算的,故而入職不滿一個月即離職,是沒有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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