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認定

初次工傷認定失敗怎麼辦?

初次工傷認定失敗怎麼辦?

工人在生產車間受傷的,經治療無大礙後,要儘快的申請工傷認定。只有被確定為工傷,職工才能拿到賠償,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工人應該準備好相關資料,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那麼,初次工傷認定失敗怎麼辦?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工傷認定失敗怎麼辦?

對工傷鑑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再次鑑定。

工傷首次鑑定是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對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最終鑑定結論,不可以申請仲裁,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資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三、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講到這裏,大家應該知道了初次工傷認定失敗怎麼辦。工人首次申請工傷認定的,通常會在一個月內拿到結果。如果沒有被認定為工傷,工人可以向上級勞動保障機構反映,要求重新認定,或者申請行政複議,發起訴訟,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按照規定,省級勞動保障機構出具的工傷認定書是最終認定結果。

標籤:工傷 認定 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