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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走路跌倒嚴重算不算工傷?

一、上班走路跌倒嚴重算不算工傷?

上班走路跌倒嚴重算不算工傷?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傷”只有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才能定為工傷。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傷,不屬於上述規定的範圍,因此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

二、司法解釋

工傷事故又稱勞動事故,有廣義、狹義之分。在狹義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工傷保險的業務指南中指出“工傷事故應該是指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質特徵是由於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但相關情況必須由司法機關來進行認定。

工傷的鑑別方法,工傷是相對於非因公負傷而言,是因公負傷的簡稱。之前由於體制的原因我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因工作原因負傷致殘通常採用該術語,現行《工傷保險條例》已經適用於普通事業單位職工,公傷只存在於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人員,對於與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之間形成勞動關係的其他工作人員仍然適用工傷。

對於工傷事故的認定,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來進行處理。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可以認定為工傷事故,那麼是可以由工傷保險來對當事人受到的傷害進行賠償的,如果不能認定為工傷事故,那麼就只能由當事人本身來進行醫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