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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明怎麼辦?

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明怎麼辦?

一、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明怎的麼辦?

證人證言只是一種證據,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敍述事故發生經過),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工傷勞動仲裁的程序

(一)製作《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清單》;

(二)與用人單位聯繫,可否調解;

(三)向勞動爭議仲裁遞交《申訴書》及證據材料;

(四)準備庭前材料併到勞動仲委閲卷瞭解用人單位的答辯意見等;

(五)參加庭審;

(六)庭後和解或調解。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遇到了意外情況導致了工傷事故的發生,那麼不僅會讓勞動者的工作能力有所影響,同時也會給勞動者的身體帶來諸多的影響,所以受害者是可以依法申請工傷賠償的,那麼在發生了工傷事故後,勞動者也一定要及時的進行工傷鑑定,也方面後續進行工傷賠償。

標籤:證人 認定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