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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辦的工傷認定的久才能下來?

公司給辦的工傷認定的久才能下來?

我們知道,在工作時受了工傷要得到工傷賠償需要經過一系列的工傷認定程序,例如工傷鑑定、工傷認定申請等等,只有經過這些合法流程,才能得到應有的賠償,但是不少人擔心公司給辦的工傷認定書會一直拖延,那麼公司給辦的工傷認定的久才能下來呢?

一、工傷認定流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二、認定書多久下來

1.一般來説,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60天之內做出認定結論;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因為各個地區在提交申請材料及鑑定程序上存在些許差異,建議申請前先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人社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所以,有時間限制的,一般在一個月左右出具。如果屬於工傷,建議先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待醫療終結後申請傷殘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委託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工傷待遇。工傷治療的康復期間工資照發,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費。如構成傷殘的,勞動關係繼存期間可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關係解除後可獲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

由以上可以知道,公司給辦的工傷認定的久才能下來這個問題,一般一個月左右就會出具相關證明材料了,大家也不要着急, 該拿到的始終會拿到的,只要程序走的合法,那麼一切問題都會在正常時間、正常範圍內得到解決。

標籤:工傷 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