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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工傷認定書要多久才能下來?

崑山工傷認定書要多久才能下來?

我國為了使勞動者因工受傷之後的損失可以獲得賠償,減輕勞動者的經濟負擔,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不過工傷保險的理賠是有一定條件的,首先該勞動者應獲得勞動局的工傷認定書。那崑山工傷認定書要多久才能下來?本站小編馬上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一、崑山工傷認定書要多久才能下來?

1、一般來説,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60天之內做出認定結論;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因為各個地區在提交申請材料及鑑定程序上存在些許差異,建議申請前先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人社局!

二、工傷認定如何申請?

(一)申請人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有權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登記,並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等有關須知和材料。

市、縣級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二)申請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發生工傷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申請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和《工傷申報證據清單》,並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傷職工受傷害後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屬於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時間表及與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內容的相關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需提交公安機關的證明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以及其他有效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傷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單”,“出差通知書”或者“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間工作原因證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間,屬於由於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決書;

(5)屬於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線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個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

(6)屬於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傷害的,需提交單位或者縣級政府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7)屬於因公、因戰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舊傷復發的,需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舊傷復發後醫院的診斷證明和勞動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

(8)屬借用人員,需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書、借用單位對事故調查的材料,並由勞動關係所在單位申報並提交勞動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9)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委託證明、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10)單位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11)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交能夠證明情況的材料。

工傷認定書一般會有兩份,一份交由用人單位用於為員工辦理工傷理賠,另一份則會交由員工自行保管。工傷事故發生之後,一系列的索賠流程都會由用人單位來操作,但如果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辦理工傷索賠手續的,勞動者也可以自己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