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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打架逃逸怎麼處理?

現實中有很多人在打架後發現對方被自己打傷甚至出現了重傷的情形就會慌亂之中逃逸,對於受傷的一方來説對方的逃逸無疑是讓自己沒有了索賠的對象,而國家機關對於公民重傷的情況肯定是要追究逃逸者的法律責任的。那麼,兩個人打架逃逸怎麼處理?

兩個人打架逃逸怎麼處理?

一、兩個人打架逃逸怎麼處理?

如果被打後導致輕微傷,應該給以治安處罰,同時還應該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和其他費用,導致他人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該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他導致你輕微傷後逃跑了,公安機關只要發現他出現,還是可以對他進行治安處罰的,同時對他的經濟賠償部分,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他不會來,可以申請法院公告送達法律文書,缺席判決,等待判決生效以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可以執行他家裏的存款或其他財產,如果是導致你輕傷以上,公安機關可以進行通緝,只要抓到他,就可以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還是要賠償經濟損失

打架致人重傷的追訴期限為十年,如果已經經公安機關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據:

1、法律責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追訴時效。《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以上就是關於兩個人打架逃逸怎麼處理的相關內容。打架所造成的重傷就已經需要刑法作為法律依據對打人者進行懲罰,但是如果打人者已經逃逸就必須通過通緝的方式將其抓獲,但是在此期間也是受到了法律對逃逸者的追溯時間的限制的。

標籤:逃逸 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