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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工傷認定要幾長時間

在我國工傷認定要幾長時間

日常生產生活中,我們在工作的時候,可能各種的原因,一不小心就受傷了,如果因工作而受了傷,定義為工傷。工傷認定以後,所在的單位是需要承擔相關的責任的,而且自己也可以進行申請工傷賠償。所以當發生工傷以後,第一時間要進行工傷認定,那麼在我國工傷認定要幾長時間?下面小編將為大家做出詳細的解答。

一、在我國工傷認定要幾長時間?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二、工傷認定的對象有哪些?

工傷認定的的對象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以及勞動保障部第17號令《工傷認定辦法》(2003年9月發佈)的規定,工傷認定的對象一般包括具備下列條件的職工:

(一)存在受到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事實;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

(三)要有相關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這裏的“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以及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關於工傷認定的對象應把握以下幾點:

1、《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範圍內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申請工傷認定並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保障部門應予受理。

2、《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範圍內的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其職工申請工傷認定並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保障部門應予受理。

3、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消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使用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這些職工和童工不需申請工傷認定,直接由單位給予一次性賠償,單位拒不給付賠償的,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予以處理。

職工發生事故以後,按照規定,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30天之內,提出認定申請。當然針對一些情況比較複雜的,工傷認定的時間也是可以適當延長的。國家對於工傷認定的對象也有着相關的規定,在進行工傷認定中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有相關醫療單位出具的診斷證明,生活中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並且懂得合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標籤:認定 我國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