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有哪些
一、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有哪些
所謂“主體”,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説的個人或組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有兩類, 一是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 二是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工會組織。也就是説,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有權利申請工傷認定。
對於用人單位來講,為受傷害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是其法定義務,也是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為充分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又賦予職工個人申請的權利,當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職工及其近親屬都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這是《工傷保險條例》的本質要求。按照現行有關民事法律規定,近親屬一般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等。
工會組織作為職工權益的保障部門也有權代表職工申請工傷認定。
二、工傷認定辦理所需條件
(一)職工屬於下列單位之一:
1、參加市本級工傷保險統籌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
2、參加浙江省省級工傷保險統籌的行業用人單位;
3、工商登記在市工商局/法人登記在市民政局的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户;
4、生產經營地在市本級統籌範圍內(鄞州、鎮海、北侖區除外)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外省市用人單位。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 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在實踐中,用人單位尤其是那些沒有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單位,往往以各種理由推脱為受工傷的職工申請工傷認定,而職工或其近親屬往往因為不懂法律又被用人單位以各種“承諾”所欺騙,沒有在發生工傷後及時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目前多數地區認為申請工傷認定的“一年”時間為除斥期間,不適用中斷或中止,因而對超過1年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最終導致受工傷的職工喪失了本應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
-
工傷事故責任處罰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一、工傷事故責任處罰標準相關規定工傷認定後再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賠償。根據當地標準和實際應賠: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一次性傷殘補助。辭職或解除合同的,還要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要等傷情穩定後就可以做工傷級...
-
工傷認定第15條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
-
員工突生疾病死亡算不算工傷?
一、員工突生疾病死亡算不算工傷?如果是24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認定為工傷,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佈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範圍為: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
-
工傷認定需要60天嗎?
工傷在經過相關部門的工傷認定之後可以得到一定的賠償,但是相關規定説明了工傷認定要在一定的期限內受理,應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超過期限就不能再去申請工傷認定,很多工傷受害者不能及時的認定而給自己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那工傷認定需要60天嗎?下面就詳細介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