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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養老保險退休工人工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一、沒有養老保險退休工人工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沒有養老保險退休工人工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退休工人在工傷中部可以享受工傷待遇,退休後聘用人員,已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其作為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已消失,已經無法再與用人單位建立正常的勞動關係,故退休應聘人員發生事故也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但是雙方基於一方提供勞務、一方支付報酬的合同關係建立了勞務僱傭關係。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關於僱主責任的規定,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受傷的,可以向僱主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二、工傷認定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其實,工傷跟養老保險也沒有任何關係的,在勞動關係中職工遇到工傷事故以後,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機構才會支付相應的工傷賠償,公司沒有給職工買工傷保險的,造成的這些損失都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工傷事故不能用養老保險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