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認定

怎麼對交通事故中的工傷認定

怎麼對交通事故中的工傷認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即構成交通事故工傷。構成交通事故工傷的,受害人就需要申請認定。那麼,實際生活中,怎麼對交通事故中的工傷認定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

一、怎麼對交通事故中的工傷認定

(一)單位職工因工傷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和舊傷復發)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應及時向參加工傷保險關係所在地的市、縣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十五日內(不論是否治療終結)及時填寫《蘇州市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登記表》,申請工傷認定。

(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單位工傷報告後,應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並在事實調查清楚後的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工傷的決定。

被認定為工傷的,簽發《蘇州市職工工傷認定通知書》。

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二、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的程序

(一)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為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

1、用人單位應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是一種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30日內,向統籌地區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申請的受理機構及時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機構為統籌地區的保險行政部門。按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交通傷害事故的,由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工傷認定。

(三)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

1、工傷事故的通知

勞動者發生交通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其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

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只能説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這並不絕對,畢竟還要做出專業的認定之後,才能確定是否真的構成交通事故工傷。至於交通事故中的工傷認定程序內容,小編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若還有疑問,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