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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工傷認定,能賠償嗎?

一、沒工傷認定 能賠償嗎?

沒工傷認定 能賠償嗎?

不可以。先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完後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買了工傷保險由保險賠付,沒買的話由公司全額賠付。

沒有合同蒐集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資單,工作服,證人證言,錄音等公司沒在一個月內申報,可以再一年內自己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家屬都可以申請。未定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交通、食宿費用。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康復性治療的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輔助器具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6、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7、工資福利。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工傷鑑定後確定傷殘等級的如何賠償?

傷殘鑑定後確定傷殘等級的,除享受以上1至7項待遇外,分三種情況對待:

1、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並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因此,當事人如果是想要申請工傷的賠償,那麼需要通過工傷的認定,工傷認定之後就可以獲得賠償,如果當事人沒有認定工傷,那麼就不能夠證明當事人一定是因為工傷導致的受到傷害,所以想要獲得賠償,除了申請認定工傷之外,還需要到勞動機構去申請勞動能力的鑑定,最終根據認定的結果來進行賠償。

標籤:賠償 工傷 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