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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的差距

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的差距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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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的後果主要有三種:造成傷害但未達到殘疾;傷害致殘;傷害致死。

1、造成傷害但為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用;誤工費用;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傷害致殘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用;誤工費用;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發生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

誤工費用;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