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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準江門是什麼?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江門是什麼?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乘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2、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四)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

工傷賠償時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賠償的,依據傷殘程度的不同有不同的賠償金額,一般情況下和傷殘人的工資是有關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