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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傷後退休待遇是什麼?

一、教師工傷後退休待遇是什麼?

教師工傷後退休待遇是什麼?

教師工傷後退休待遇是按照原來的退休待遇來享受。

工傷與退休沒有直接的關連。工傷能否有賠償,主要看傷殘鑑定結果,也是勞動能力的鑑定結果,傷殘鑑定由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科來做出書面的決定,單位或者個人可去申請。目前工傷條例中規定了這個結果分十級,具體可查一下當地的《工傷保險條例》,只有評上了級別的,才能相對應的得到賠償。相反,則沒有賠償了。

發生工傷後先去進行工傷認定,書面定性了是工傷後,再申請傷殘鑑定。有的工傷可以評上級別,有的工傷評不上級別的。醫療費用都可以報銷,不管工傷有沒有評上級別。

工傷證是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時需要提供的證件,也是職工享有工傷待遇的憑證。

如果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工傷職工原則上不再享受在崗職工所享有的包括津貼在內的待遇,但如果出於治療工傷的需要,可以將治療或者康復費用通過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不是工傷所需費用,則走醫療保險待遇。

如果退休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工傷賠償項目是什麼?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工傷的認定和退休的手續辦理並沒有直接的關聯性,這也就意味着教師一旦發生了工作性的傷害,那麼也是需要根據法定的程序來申請工傷的認定,並且完成勞動能力的鑑定之後如果退休的話,再辦理退休的相關手續,這是法律中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