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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工發生工傷如何處理?

一、勞務工發生工傷如何處理?

勞務工發生工傷如何處理?

勞務工發生工傷應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因為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內出現事故受到傷害,應該可以認定為工傷。如勞動派遣單位依法已為勞務工繳納了工傷保險,那麼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應從國家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但是如果派遣單位未依法為其繳納工傷保險,那麼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由勞務公司與用工單位來承擔,由勞務公司與用工單位按照勞動派遣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工傷與勞務損害賠償區別有哪些?

1、責任主體不同。工傷賠償的主體是限定性的。我國勞動法第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是指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勞務損害賠償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業,也可以個體經濟組織。

2、主體之間關係不同。工傷保險的權利人和義務人之間必須有勞動關係,非勞動關係,不構成工傷。而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不受勞動關係限制。

3、責任性質不同。工傷保險本質是勞動合同關係,主要是勞動保險法上的義務,而一般僱傭勞務賠償是侵權責任(無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為例外),是民法上的義務。

4、歸責原則不同。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而勞務損害賠償實行過錯責任。如是一般侵權,還必須具有損害四要件。

5、性質認定不同。工傷須經過勞動部門認定,僱傭損害賠償無須經過確認。工傷的認定有效和有資格的是勞動部門,勞動部門有權確定勞動者傷害是否是工傷,其它部門的認定均為無效。

6、舉證責任不同。工傷賠償除非用人單位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為,方可免除責任。而勞務損害賠償則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對賠償的一切事實,權利人均要舉證證明。

7、賠償時效不同。工傷賠償的時效為60日,勞務賠償在三年內,請求法律的保護。

8、處理程序不同。工傷調解不成,必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才能訴訟(仲裁前置),工傷賠償在認定工傷後,除企業調委會調解時效中斷外,申請勞動仲裁部門裁決,逾期不裁決的視為放棄權利。在裁決後15日內不起訴的,視為認可仲裁裁決。在仲裁裁決後,不服的才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而勞務損害賠償可直接通過訴訟解決。

9、賠償範圍和標準不同。工傷賠償,旨在保障勞動者的最低生活,其賠償的範圍僅限於人身傷害,並且給付金額受到法定標準的限制。對不同等級的工傷,確定了一個統一的標準。參照標準對工傷者進行賠償。且不是一次性的。一般人身損害賠償在於填補受害人的損害,賠償範圍包括所受損害和利益,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來賠償,一般情況下,賠償是一次性的。

10、適用法律不同。工傷賠償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而勞務損害賠償則適用民事法律規範調整,它直接適用民法侵權行為法的相關條款和規定責任、原則來處理。

勞動者除了在工作過程中受傷的屬於應當享受工傷待遇的範圍之外,勞動者在上下班的必經之路上,非因本人的主要事故責任而受傷的,此時可以可以申請工傷鑑定,享受工傷待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工傷賠償基金只有在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的情形下才會承擔責任。

標籤:勞務工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