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鑑定

工傷職工如何進行工傷鑑定

工傷職工如何進行工傷鑑定

有些工傷對於勞動者來説是不可避免的,工傷出現之後如果比較嚴重涉及到賠償的話是需要進行相關鑑定的,只有在鑑定之後才能進行賠償,那麼在我國工傷職工如何進行工傷鑑定呢,下面大家就跟本站小編一起來具體瞭解一下吧。

工傷職工如何進行工傷鑑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盛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如果各位勞動者在生活中需要對工傷進行鑑定的話,可以參考本站小編在上文中給大家提出的建議,進行相關的程序操作。若是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在線律師進行相關的諮詢和了解吧,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標籤:職工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