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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進行工傷鑑定,工傷鑑定的費用由誰承擔

怎樣進行工傷鑑定 工傷鑑定的費用由誰承擔

在經過工傷認定之後,我們就可能知道勞動者遭受的人身損害是否屬於工傷範疇了,之後才能按照不同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受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認定屬於工傷的,之後還需要進行工傷鑑定。那一般該怎樣進行工傷鑑定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怎樣進行工傷鑑定

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

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二)醫療終結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舊傷復發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治療終結前提出。

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被鑑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在申請過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業不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的,那麼傷者必須憑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證明自己與企業的勞動關係,才可以辦理工傷鑑定。因此,有關部門提醒,外來務工人員在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一式兩份,自己手中留一份。這樣在出現以外糾紛時,才可以有所依據,通過正當途徑切實保障自身的權益。

二、工傷鑑定的費用由誰承擔

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鑑定人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鑑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鑑定費用應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鑑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重新鑑定的鑑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鑑定結論與原鑑定結論相符,鑑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鑑定結論與鑑定結論不相符,鑑定費由原鑑定機構負擔。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鑑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通過上文的分析,相信大家此時已經清楚應該怎樣進行工傷鑑定了吧。這是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比較重要的一個環節,關係着之後應該按照怎樣的標準來對受傷勞動者做出賠償的問題,因而一定要鑑定清楚,究竟勞動者是屬於幾級傷殘。而要是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標籤:承擔 工傷 費用